数学科学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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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落实学校“公平、公正、公开、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原则,依据《内蒙古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内大校发[2025]57号),制定本细则。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一、申请条件与限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转专业基本要求,为在校生一年级普通本科生。

2.品行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无处分记录。

3.招收学校理工科专业学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原专业内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0%,并对转入专业有明确学习兴趣和相关专长。

(二)不予受理情形

1.以特殊招生形式(如艺术、体育等)录取的;

2.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二、接收计划与要求

1.依据我院各专业办学条件,原则上各专业转入学生不低于该专业实际报到学生数的10%。

2.明确转入专业核心能力要求,对转专业学生原专业课程基础、学科素养等提进行考核(需具备一定的数学基础)。

3.转入学生必须编入秋季学期新生一年级学习。

三、申请与考核

(一)信息公布

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公布接收转专业的专业名称、拟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通过教务处官网公示。

(二)学生报名

学生根据教务处下发转专业文件通知登录教务系统客户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个学生可以报考两个专业。

(三)资格审核

学院教务办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学分绩点排名、处分记录等,并将通过审核的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后公布参加转专业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

(四)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1.笔试考试。

①笔试科目:高等数学

②教务处统一组织转专业笔试(具体考试时间以教务处下发文件为准),待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1.2进入学院面试(如未达差额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考核。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基层教学负责人组成的面试小组,负责转专业的面试考核工作。

(2)面试程序:

①考生进行自我介绍,阐述目前学习情况及转专业的理由。

②面试小组就思想品德、专业态度、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面试考核。

③面试满分100分,包含专业目的和专业思想40分、个人素质40分、拟转入专业基础20分。

④转专业面试现场配备摄像设备,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⑤学院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总分,并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3天,并报教务处备案。公示期间,取消或放弃转专业资格的,名额不再递补。

3.在转专业笔试和面试考试中,如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内蒙古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内大校发“2024”9号)文件相关条目,给予相应处分,考试成绩无效。

四、后续管理

1.学生转专业获批后,需在学校公示名单后的一周内到学院教务办办理报到、选课等手续。

2.学生转入后暂时编入到一年级同专业学习,待秋季开学后再转入新生一年级学习。

3.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和成绩可进行认定和转换。不能认定为专业课的,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转换为同类模块通识教育选修课(限1门)。在同一专业方案内,学生自愿申请认定的课程,一经批准不得撤销。其他课程须将课程属性标记为任选课,不计入学分绩点计算。所有课程只做课程属性的认定,不改变课程名称和课程编号。

4.转入低年级后,应修的已取得学分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可申请重新修读,学分绩点按最后一次修读成绩计算。

五、附则

1.本细则由数学科学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内蒙古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学院相关转专业规定同时废止。

数学科学学院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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